危险的大荒野兽横行,寻常人类必须聚集成部落联合起来才能求得一处生存之地。 在下界的荒域,有一位受伤的行者被一只上古异种追赶着,在大荒里狼狈逃亡。 少年林牧,出身数万里里外的一处大部落,自称为林侯部落,族中良田万顷,猛士无数,可是在数日之前,他的部落遭遇到了旷世凶兽的攻击,整个部落只有他一个人借助少族长手中的保命族器活了下来。 这件族器,有隐身和遁走的能力,是少族长亲手送给他的。 年轻的族长为了保护族人,牺牲了自己,林牧从此知道自己身上背负了另一个生命的希望。 他要好好活着。 这一路上,附近方圆数万里都是城破家亡,路过的城镇没有一个活人,都被大荒凶兽吃掉了。 而他也因为路上替这些人族整理遗物,不慎被一只大凶兽发现了,一路被追杀。 他一路奔逃,却因为身上的气息被标记,始终逃脱不掉。 这一路飞逃,他自族中得到的那块宝骨也渐渐黯淡了,里面的能量要丢失了。 而就在他绝望之时,视野里本是一片片大山的景象忽然一变。 一口宽阔的大湖出现在了眼中。 林牧看了一眼身后穷追不舍的大孔雀,心中一横,纵身一跃,在空中三百六十度螺旋翻转,呲溜一下遁入湖泊深入,只是泛起了小小的水花。 几个眨眼后,一只金色的老狼就追来了,它鼻子嗅了嗅空气,两只狗眼死死的顶住湖泊深处。 一种可怕的危机,直冲老狼天灵盖,直觉告诉它,这里很危险。 可它又想到了那块宝骨,林牧手里的那块骨定然不凡,能从他手里逃遁几千里,可见其珍贵。 老狼犹豫不决。 哗啦! 突然,水面猛然窜出一道影子,冲向湖边的老狼。 其速度之快,令人匪夷所思,仅仅是一瞬间,黑影就来到了老狼的脸上。 “嗷呜!” 老狼全是金色符文下意识的爆发了,璀璨的想一个金色的雕塑,他在第二时间后撤。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一根黑铁棍邦的一声,敲在了老狼...
开始阅读日更,晚11点前后。不定期加更。下一本预收ABO文专栏可见。提问穿越成一个alpha,有什么感想?答大概是知道自己有征服所有omega的能力,却并不想这么做吧。宋沂在穿越abo世界以前,是个性冷感的直女,无对象单身到三十岁。胎穿以后,她在十八岁那年分化成了一个alpha。一个腺体强度3s的,性冷感,万人迷,女a...
百战据河山,揭地掀天,想见当年气概三章遵约法,经文纬武,犹存故国冠仪魂穿为兰芳大总制罗芳伯之子,共和?帝国?这是毫无疑问的,当兰芳帝国建立的时候,全世界都要臣服于它的枪炮战舰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