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鄂山的东边,是凉州城,从凉州城往西翻过大鄂山,就是西域大荒林了。 清晨,凉州城里。 脏乱的垃圾堆旁,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儿,小脸脏兮兮的,一双大眼睛却很清澈,正探着脑袋,一只手捏着鼻子,另一只手则扒拉着那些被人们遗弃的东西。 忙活了一阵子,忽然目光一亮,找出一个手链,拿衣摆角蹭掉上面的脏污,兴高采烈戴在自己手上。 他继续忙活着,很快,又翻出一件小皮袄,虽然被其他垃圾搅和得有点脏了,可还是一眼就能看出,不论是材质还是做工都不是一般货色可比的,显然又是哪个大户人家因为某种原因而丢弃。 就在这时,乞儿耳朵一动,脏兮兮的脸蛋突然警惕起来,扭头向着街道一边看去。 一个同样满身褴褛,但比他邋遢许多的糟老头子,压着步子往这边凑了过来,蹑手蹑脚像个贼似的。 见小乞儿望过来,那糟老头子打了个激灵,几乎是瞬间冲刺了起来,喘着粗气,扑向这边,同时操着不太利索的方言叫嚷道:“姜摇崽子,那衣裳是我放在那的,你别乱动!” “呸!” 姜摇翻了个白眼,拔腿就往远处跑,同时使劲将那小皮袄在空中抖了两下,甩掉上面的耷拉的脏物。 “姜摇,把那衣裳给我,晚些带你去吃酒!”糟老头子气吁吁道。 “要脸吗莫老头,这么小的衣裳你也要?”姜摇丝毫不为所动,这老东西能有什么好酒。 别看乞丐平日都是一副破烂模样,但在圈子里,还是有很多讲究的,衣裳配饰之类同样彰显行头,通常来说,身上价位越贵的,材料越好的,在圈子里就代表声望越高,管辖的地盘越大。 这莫老头只是个普通乞丐,年纪虽大,但地位着实不咋地,平日里爱干些阴险勾当,人缘实在有点差。 “你给我站住!”莫老头大喊。 但并没有半点威慑力,姜摇半路上还停下来,对他做了个鬼脸,然后一溜烟,便跑没影了。 “奶奶的,这崽子天天到底吃了什么好东西?”莫老头实在跑不动了,望着姜摇消失的方向,狠狠跺了跺脚,低骂了一阵,却并没有离去,而是也来到那垃圾堆旁,翻找起来...
开始阅读上辈子被迫末世打怪,这辈子只想咸鱼摆烂。刚被丧尸分而食之的林禾,一睁眼就成了乡安村李长辉买来的小媳妇。要说这李长辉,十五岁参军,十年回家三次,前两次各带了个儿子回家,第三次带了个儿子,和一个明显没生过孩子的小媳妇。李长辉脸上巴掌大的蜈蚣疤,大姑娘小媳妇看一眼就害怕得瑟瑟发抖,林禾倒是不介意。既来之则安之,给人当后娘,总比天天把脑袋挂裤腰带上强吧?再说了,丧尸可不比李长辉吓人百倍千倍啊?何况人家说了,只要她做饭就行,不会亏待她,别的也不需要她做,最重要的是,李长辉不会睡她啊,多好!于是,林禾就心安理得的,当起了三个便宜儿子的后娘。直到某一天,她突然听到李长辉给三个儿子取名字,怎么感觉有点耳熟呢?想了半天,垂死病中惊坐起,这尼玛不是三个反派的名字吗!还是没什么着墨的炮灰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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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人告诉她,他是森林的野兽,看到目标定会穷抓不放,至死方休也曾有人答应她,他会一直陪在她身边,直到他们老去,直到他或她死去。这是最好,也是最坏的时代。上海滩的形势日新月异,白天方擦肩而过的人夜晚便消失的无声无息,只剩下那浓妆艳抹的戏子依旧在呢呢喃喃从今去把钟鼓楼佛殿远离却,下山去寻一个少哥哥,凭他打我,骂我,说我,笑我,一心不愿成佛,不念弥陀般若波罗!但愿生下一个小孩儿,却不道是快活煞了我!追更yuwangsheukωoо1⒏υip...